章莹颖的家人走出法庭。

2019年7月18日,章莹颖遇害769天后,触动无数心灵的审判终于结束了。

据《芝加哥新闻公报》报道,由12人组成的陪审团经过两天八个多小时的审议,未能就此案达成一致决定。最后,法官宣布被告克里斯滕森被判处无期徒刑,不得保释。

在判决宣布之前,法官沙迪德说克里斯滕森“一点也不后悔”,并拒绝在有机会的时候以任何形式道歉。法官说,陪审团的裁决“反映了他们的人性,而不是被告的人性”。

经过两年多的漫长等待,我们还是没有等到死刑,这让很多人感到失望。但是,从美国司法实践来看,这样的审判结果并不意外。

“从前面的迹象来看,这个结果并不奇怪,因为12个人要达到死刑太难了。”在美国的资深中国刑事辩护律师海明在判决结果公布后对本报表示。“让人感到不舒服的是,宣判后罪犯居然笑了,还没有交代盈盈尸体的下落。从这个角度来看,用法律惩罚罪恶的目的还没有达到。”

死刑太难了

要让12个陪审员同意判处一个人死刑并不容易。

据一直关注此案的当地媒体wttw电视台报道,在18日的闭门审议中,12名陪审员中的每一名都必须评估检方提出的被告应被判处死刑的加重因素是否超过了减轻因素。如果陪审员同意加重因素较大,就应该投票赞成执行死刑。如果他们认为减刑因素大,就应该选择无期徒刑。虽然要求每个陪审员都要严格遵守这个理性的评价标准,但实际上很多人在投票时可能会犹豫不决,因为他们的决定可能会导致某人的死亡。

“最终,可能很难让12名陪审员同意执行死刑。”这份报告是在判决公布前写的。

像这样的先例以前有很多。2008年,在亚利桑那州法院寻求死刑的谋杀案审判中,由于只有一名陪审员拒绝投票赞成死刑,被定罪的罪犯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福克斯新闻报道,一名陪审员透露,在最后的审议中,12名陪审员中有10名赞成死刑,2名反对死刑。根据陪审团审议记录,在案件的“轻判因素”中,两名陪审员认为克里斯滕森在犯罪期间酗酒和服用抗抑郁药物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副作用;另有五人认为他没有感召力,不太可能招募他人实施暴力。

特别死刑上诉

章莹颖案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案例。

据接受采访的法律专业人士称,一名100%无辜的受害者在遭受最残忍的酷刑后被杀害,他的尸体尚未找到——这使得本案符合美国联邦法律规定的死刑条件。尽管提起诉讼的伊利诺伊州法律在2011年废除了死刑,但美国司法部仍在2018年初做出决定,寻求对被告克里斯滕森判处死刑。美国政府也认为,死刑的惩罚应该是最后考虑的因素。

在美国,寻求死刑判决的案件很少。联邦法院通常一年最多受理几十起死刑案件。大多数被判死刑的案件最终庭外和解(被告撤回上诉,检方取消其死刑主张)。如果被判死刑,克里斯滕森将是伊利诺伊州2011年废除死刑以来的第一名死刑犯。

一位接受采访的法律专业人士告诉本报,面对检方寻求死刑判决的态度,辩护律师从一开始就明确了“避免死亡”的辩护策略。

起初,辩护律师试图用精神疾病来“避免死亡”。根据美国法律,即使被告承认他绑架并杀害了章莹颖,如果能够证明他在犯罪时患有精神病,被告也可以逃脱犯罪,法官只能判被告去精神病院。

然而,在审判前两个月,辩护律师突然宣布,他将放弃以精神健康为由进行辩护。据媒体分析,这是因为辩方得知检方掌握了大量被告人犯罪的证据,包括证明他们之前做了充分的准备和计划,然后多次欺骗联邦特工,拒绝透露遗体的下落。证据太多,很难为精神问题找借口。

辩方的“避免死亡”策略

但是,在熟悉美国司法制度的人眼里,本案罪犯被判处死刑还是非常困难的。

从近一个月左右的庭审内容来看,辩方在整个辩护过程中明确展示了其“避死”的策略。根据《芝加哥论坛报》的分析,辩护律师采取了一种非常罕见的策略——从一开始就着眼于第二阶段量刑审判,所以在第一阶段审判开始就承认自己的委托人有罪,因为辩护方希望陪审团的震惊在接下来的几周审判中能够得到平复和缓解,这样在量刑阶段决定是否判处死刑时情绪就不会特别激烈。

与此同时,辩护律师为免除被告人死刑做了大量的“工作”。

在量刑阶段,与检方提出的8个“重判因素”相比,辩方提出了49个应该轻判的因素,包括强调罪犯的童年历史、作为“优秀的助教”、检方的证据“不可靠”、酗酒母亲的影响、无犯罪记录、在益州大学辅导中心没有合理的待遇;在定罪和审判的第一阶段,辩方只传唤了四名证人,但在量刑阶段,这一数字急剧上升。辩方要求多达41名证人出庭,包括18名被告的父母、姐妹和前妻。

所有这些努力都只有一个目的——只要12名陪审员中有一人能确信克里斯滕森不应该被判处死刑,辩护就会胜诉。

在审判发生的伊利诺伊州,死刑早在2011年就被废除了。虽然这个案子因为符合联邦法律的要求可以上诉死刑,但是没有人能保证控辩双方从当地普通民众中选出的12名陪审员,没有一个不受废除死刑思想的影响。

最后,即使一个罪犯被判了死刑,距离被执行死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美国华裔高级刑事辩护律师海明告诉《纽约时报》,在判处死刑的案件中,被告经常选择上诉。在过去的二十年里,美国的死刑案件被告人上诉大约需要十到十五年的时间。一些被判死刑的人在被执行死刑之前已经死在监狱里了。这背后不仅说明美国司法制度重视个人生活,也暴露出对被害人家属不公平的缺陷。

在海明看来,如果被判处终生监禁,克里斯滕森预计应不会再上诉,而如果被判死刑则很可能会选择上诉,此后他的案件可能会在漫长的上诉过程中徘徊——且不去说巨大的经济成本,这种长期被案件的折磨,给章莹颖家人,甚至是被告亲人带来的情感伤害,也是巨大的。